小伙冲凉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家属状告商家厂家
添加时间:2012-2-10
“小伙冲凉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家属状告商家厂家”看到这个标题,不知道是不是真的,我只为了宣传一下人民的法律意识。我们应该多掌握一点法律,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,由于自己不爱惹事,受了委屈也是憋在心里,还时不时让邻居威胁要告,我现在连走路都不敢走了。现在我们看这个信息,信息时报中山讯(记者 周舒婷 通讯员 陈娟 李世寅)在自家冲凉却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,事后,死者周伟(化名)家属一纸诉状将卖热水器的商家及厂家告上法庭,要求两方连带赔偿周伟的医疗费及火葬费。日前,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法庭进行了调解,热水器卖方及厂方共计补偿130000元给死者家属。
据介绍,周伟,今年22岁,2009年9月在中山一商业广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,安在自家10平方米的冲凉房内。2011年1月17日晚,家人发现,周伟在冲凉房内穿着一件长袖衣服,下身赤裸着昏迷在地上。家人立即把他送往附近医院治疗,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。第二日,周伟家属向当地派出所报案,警方调查后排除了他杀的可能,并提取了周伟的心血检验,认定周伟符合一氧化碳中毒死亡。
5月16日,周伟的家人将热水器的卖方及厂家告到法院,认为两被告作为事故热水器的销售方及生产方,应对周伟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,赔偿医疗费及火葬费4200元,其余赔偿费待相关质量鉴定结论出具后再进行追加。厂家则表示,该热水器从外观、包装上看是其公司的产品,但不清楚热水器的内部零件情况是否被更换,要求对热水器进行质量鉴定。
6月10日,周伟家属向法庭提交了鉴定申请书,三方当事人均到周伟的死亡现场对鉴定一事进行现场勘验,确定检材。其后,该案的承办法官考虑多方因素,大力主持调解,最终,两被告热水器的卖方及厂家分别补偿原告的家属10000元和120000元,周伟家属也向法庭撤回起诉。